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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最新低保标准又提高了!

    信息发布者:西泥河村网通
    2019-05-19 00:10:52   转载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达到低保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2019年第一季度各地低保标准 

    各地调整低保标准信息
    辽宁省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幅度上,通知明确,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5%以上。沈阳市、大连市提高4%以上,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提高5%以上,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提高6%以上。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7%以上。沈阳市、大连市提高6%以上,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辽阳市、铁岭市提高7.5%以上,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提高8.5%以上。盘锦市城乡一体化提高6%以上。
    目前辽宁省农村低保标准普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从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来看,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月592元,折算到每年就是7104元,而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是每年4659元,两者相差2445元。为了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保障水平差距,本次提标,对各地低保提标调增幅度实行分类指导,坚持农村低保标准的调增幅度高于城市低保标准的调增幅度原则。同时,2018年辽宁省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后,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虽然全部高于辽宁省执行的扶贫标准,但有些地区提高幅度还不大。这次加大农村低保标准的调增幅度,特别是加大原来农村低保标准偏低地区的调增幅度,可以让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进一步高于扶贫标准,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河北 保定:调整2019年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为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政策性兜底保障,日前民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调整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标准。据统计,此次调整惠及我市低保对象115591人,特困对象32218人,总计147809人。
    调整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605元;主城区和白沟新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4440元,其他各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4320元。
     
    湖北 武汉:武汉市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城市居民每人每月提至780元
    自2019年4月1日起,武汉市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15元提高至7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至635元。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1200元;城市特困人员、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430元提高至1560元;集中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300元提高至2500元。
     
    沈阳 长春
    为更好地保障长春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长春市政府决定对双阳区、九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进行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长春市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双阳区、九台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30元提高到4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3804元提高到3900元。


    广西:广西再提城乡低保补助标准
    从今年1月1日起,广西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
    各级财政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由2018年的平均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370元。
    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由2018年的平均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210元。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自治区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水平。
     
    广东省:将提高低保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3〕17号)和2019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部署,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发布2019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19〕46号,以下简称《通知》),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与2018年相比,2019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稳步提升,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了61.25元/人/月、56.25元/人/月;全省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平均提高了40.25元/人/月、28.25元/人/月。


    《通知》要求,各地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各地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不得低于省制订的最低标准和当地现行标准,制订和发布当地的城乡低保标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各地对未达标的月份按当地政策批准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19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山东 济南:第19次调整 济南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至每人每月685元
    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提出,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此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8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480元。
     
    河南:2019年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10.6%和11.9%
    河南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于近日印发《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2019年河南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根据通知,2019年1月1日起,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86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7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66元,惠及311万城乡低保对象。此外,特困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至少增长11.9%,惠及全省50.4万特困人员。


    河南 郑州:低保补差标准再提标
    市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共同印发《郑州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社会救助工作,我市将有一系列新举措。按照不同的情况,对农村低保户进行分类发放低保金。《方案》提出,我市农村低保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分为A、B、C三类,A类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100%补差,B类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80%补差,C类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60%补差。在此前,我市农村低保补差标准为:A类:80%;B类:60%;C类:40%。也就是说,按照今年郑州市农村低保标准430元每人每月来看,调整后,补差标准为:430元、344元、258元。
     
    河北 石家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提高
    近日,石市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提高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的保障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标准:(一)城市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671元(8052元/年),补差标准为每月平均不低于385元。(二)农村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年4842元,补差标准为每月平均不低于220元。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保障标准适当上浮。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意见》(石民政〔2017〕1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制定的相关文件,及时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各县(市、区)新的保障标准确定后,按规定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江苏:低保兜底范围增大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精准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落实“加快农村重点低收入群体精准脱贫”要求,兜牢脱贫底线。
    《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街接,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从2020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全面达到500元/月以上;完善农村低保家庭收入认定办法,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增加的必要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康复训练费用等家庭刚性支出以及家庭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实施意见》明确,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全部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江苏 无锡:确保低保家庭人均年收入12000元以上,提前达到2020年目标
    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继续提高和落实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残疾人“两补”、孤儿养育等各类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标准,确保低保家庭人均年收入12000元以上,提前达到2020年目标,确保各类保障标准稳居全省前列。
     
    青海:今后我省将按不低于10%的增长幅度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从2019年元月开始,我省农村低保标准提高600元/年,从原3700元/年提高到4300元/年,增幅16%。以后将按照不低于10%的增长幅度,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强化农村低保对象管理。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救助措施,凡符合当地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均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定期复核,及时管理更新,力求农村低保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同时,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全面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专人负责、首问负责制。通过注重各部门联动督查和日常监管,努力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纵向联动和相关职能部门横向联动的监督机制,把监督覆盖到社会救助的各个环节和方面,确保我省脱贫目标圆满实现。
     
    浙江:继续提高低保标准,今年将达到7600元以上
    近日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截至去年底,全省低保人均月标准达到771元,位居全国省区第一。今年,浙江省将贯彻落实《浙江省低收入农户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实施意见》,确保各县(市、区)最低生活标准达到7600元以上。
     
    重庆:今年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缩小城乡低保差距
    2018年,重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6元、410元,全年支出低保资金45.35亿元,保障低保对象89.2万人。今年将逐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确保城乡低保差距缩小到不低于1∶0.76,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3倍。
     
    湖南:2019年湖南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3480元/年
    根据省政府安排,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3480元/年,月人均救助不得低于185元,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只增不减、足额保障。
    2019年,全省民政系统还将深化低保专项治理,完善低保认定办法,创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机制,14个市州要全部建成核对平台,不断提高精准救助水平。
     
    山东 临沂:2019年临沂市将分类提高补贴标准
    据了解,我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履行最底线的民生保障职责。全面落实兜底保障相关政策,继续加强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同时,打造“善爱沂蒙”品牌,分类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和残疾人补贴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进一步缩小到1.4:1,确保农村低保标准稳定高于省定扶贫标准。
     
    山东 德州:德州城乡低保每人每月提高50元
    1月18日,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公布《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此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调整为:市直及德城区、陵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不低于500元;其他各县(市)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不低于48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15元提高到不低于365元。
     
    山东 秦皇岛:秦皇岛市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
    近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起,秦皇岛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进一步完善和牢固全市社会救助体系。
    调整后,将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城镇不低于每人每月660元,农村不低于每人每年4400元。同时,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城市每人每年9360元和农村每人每年5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296元和每人每年5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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